作者:李斐铭|发布日期:2013年01月18日| 人浏览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了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635名代表经常委会表决通过,当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代表资格有效。我院应争先院长名列其中。
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2012年9月启动,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城乡约12.2万人口分配1名,11个设区的市分配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为6名。 |
< 上一篇:2013年的第一场雪:院内美景处处在[ 01-04 ]
下一篇:我院被卫生部确定为“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 02-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