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1日| 人浏览
这几天,一场东阳人获得第一的比赛,在金华市卫计系统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国庆长假前的9月28日,金华市卫计委和金华市总工会联合举办了“2018年金华市病案编码技能竞赛”,东阳代表队技压群芳,获得了团体第一名,而东阳市人民医院病案统计室的美女王晓艳,从74名选手中脱颖而出,以理论测试和技能操作“双料第一”的好成绩获得了一等奖,荣获“金华市技术标兵”称号,并将代表金华市参加浙江省病案编码技能大赛。
本来,类似这种某个部门的单项比赛,要引起各大医院的大院长们牵肠挂肚是不太容易的。
然而这次却不同,院长们都很重视。
原因是:
——在“病案编码”背后,隐藏着一个巨大的谜一样存在:DRGs。
正是DRGs这个谜一般的存在,让人欢喜让人愁。
DRGs(Diagnosis Related Groups)是“疾病诊断相关分类”的英文缩写,它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并发症以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500-600 个诊断相关组。
DRGs20世纪70年代产生于美国,用于科学进行医疗评价。近年来,这东西在我国也越来越热门。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看了上面的几行字,我们知道这是个什么鸟了吗?这东西到底有啥用?
小编专门请教了东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翔、病案统计室主任王凌等相关专家,为各位弄清楚了,这东西目前至少能派上两个大用场。
咱接着往下瞧。
半个世纪来,DRGs方法在世界上很多国家被成功地应用于医院评价和医疗付费管理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早在2011年,当时的国家卫生部就发布《关于推广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评价工作的通知》,推广DRGs用于医疗服务监管与评价,提高医院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通知》指出,DRGs系统可以帮助对不同的医疗机构、不同的诊疗专业进行较为客观的医疗质量、服务绩效评价比较,并应用于付费机制改革。各省(区、市)可利用诊断相关疾病组分组的方法,对医院开展服务绩效等相关评价。
DRGs如何衡量医院技术水平?
DRGs通过医疗服务、医疗效率和医疗安全三个维度的核心指标,来衡量医院的技术水平。
五大核心指标是:
1. DRGs入组率:也就是所积累的数据资料的合规性,反映医院的管理水平,低入组率说明医院在首页质量管理上存在问题。
2. 诊断相关组数:也就是医院治疗病例所覆盖的疾病类型范围,即能够治疗哪些病。数量越大,表示医院能提供的诊疗服务范围越广。
3. DRGs权重RW:反映各DRGs组的严重程度和资源消耗情况,RW越大表示该病组难度越大。
4. 总权重:住院服务总产出,总权重越大,医院产出越大
5. 病例组合指数CMI:收治病例的评价技术难度,CMI越大表示医院收治病例的评价难度越大。
几年前,浙江省医疗质量评价办公室就开始对全省各医院进行基于DRGS的绩效评价,通过大数据采集分析,以上述三个维度的五大核心指标的排序为依据,作出各大医院的排名,并定期向全省通报。
该办公室编纂的《浙江省医疗质量质量控制与评价》就是以DRGs数据为依据作出的排名,其中反映东阳市人民医院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的指标,令人瞩目,值得骄傲:
——2017年,DRGs统计RW≥2例数项下,东阳市人民医院在全省78家三级医院(其中三甲综合医院28家)中排名第19,三四级手术例数位居第18。今年前两季度,重点监控术种中,东阳市人民医院23个术种位居全省前20。
什么意思呢?说得明白些、骄傲些,就是在全省有8-10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其技术能力排在东阳市人民医院这个目前还是三级乙等医院的后面。
注意:这是综合性医院。三级综合性医院,东阳只有东阳市人民医院一家。
——全年外转就医病人数932人次,外转率1.24%,带动全市提前实现了“90%患者在县域就诊”的目标。
这是病员群众用脚投票的结果,是他们认同了东阳市人民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这才最有说服力。
为什么和每个东阳人都有关?
因为这三点:
一是东阳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当然和每个东阳人有关;
关于这个,小编已经在前面说了。
二是以后每个人看病,医保付费要用DRGS这种方法;
三是用这种方法付费,能够为您节省医疗费。
关于后两点,小编接下来重点说。
去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一项2017年最重磅的医保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
所谓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就是当医院收治参保对象时,医疗保险机构就按病组的付费标准向医院支付费用,合理结余部分归医院,超出的部分由医院承担的一种风险共担的支付方式。
按DRGS付费变得越来越热门。
为什么要按DRGs付费?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都是按“医疗服务项目”收付费。
由于国家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太少(仅占医院实际运营支出的8.22%),所以,医院主要从医疗服务活动中获取运行费用。
再加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费实行严格的政府定价,其价格水平远远低于医疗服务的成本,价格不能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更不能收回医院运营的成本。
在这种补偿机制下,医疗机构就会钻“按医疗服务项目收付费”的空子,过度治疗、过度检查等趋利行为难免出现。
于是,DRGs就被选择用来作医保控费的神器。
PS:DRGS和单病种付费的异同
相同点:两者的付费标准都预先制定,并且都以疾病诊断以及ICD编码为基础.
不同点:DRGs组仅有几百个,可以覆盖所有病种;而病种数有近万个,单病种付费只能选择少数病种;另外,DRGs比单病种付费的组合方案更为科学、合理。
DRGs 用于医疗费用支付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是:医疗保险的给付方不是按照病人在院的实际花费(即按服务项目)付账,而是按照病人疾病种类、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等条件所分入的疾病相关分组付账。
这种方式让病人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和检查检验都成为医院成本,而不是以前的收益。
也就是说,用药越多,检查越多,医院的收益就越少。
这样一来,对于保卫病人的钱包来讲,效果应该是很好的。
DRGs医保付费的优点是可以防止过度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又不影响大型综合性医院的发展,还能在制度层面上解决“分解住院、推诿病人、频繁转院”等不合理现象,提升参保人员的获得感。
DRGs医保付费能够使医院主动降低成本,缩短住院天数,减少诱导性医疗费用支付,避免过度诊疗、大检查、大处方。
显然,它有利于费用控制。
对于医院,这既是机会,更是一个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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