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民医院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作者:|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1日| 人浏览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东阳市人民医院位于东阳市吴宁西路60号,医院拟利用院区现有各建筑进行改造,在东大楼(地上3-18层)设置832张床位、北一号楼(地上2-4层)设置186张床位、感染楼(地上1-2层)设置感染科81张床位,总计为1099张床位。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建设项目重要保护目标为医院周围2500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要求大气环境质量达二级标准,场界声环境达到2类区标准,居民区达到2类;各敏感目标的详细情况详见表1。

表1  各敏感目标详细情况一览表

环境要素

敏感点(行政村为单位)

人口

方位

与场界距离(m)

环境功能

环境空气

中山社区

6000

120

二级

接官亭社区

6280

西南

275

东街社区

7436

1100

西街社区

3168

550

东岘社区

12551

东南

2000

迎晖社区

12500

东南

1300

朝阳社区

13249

1200

城南社区

7900

1500

西园社区

12015

800

江滨社区

13200

东北

1000

卢宅社区

7514

1800

望江社区

6415

西北

700

白云社区

3248

西

2000

地表水

东阳江

Ⅲ类

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居住、商业混杂区)

2类

西街及吴宁西路两侧临街建筑

4a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改造项目医疗生活废水经医院内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东阳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入东阳江。废水在确保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附近地表水体水质造成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 正常排放情况预测分析和评价

项目各废气污染物在正常情况下,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周边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硫化氢、氨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正常运行情况下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

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预测分析,所在区域附近敏感点均可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有限。

②非正常排放情况预测分析和评价

根据工程分析及现有项目实际情况调查,本项目锅炉废气采用天然气作为能源,属于清洁能源,且排放量很小;项目污水站位于地下密闭,本环评建议采用生物除臭处理,在非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影响很小。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做好各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其能正常运行,杜绝非正常工况发生。

③防护距离结论

根据预测,各废气污染物在10m~2500m范围内的预测点均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本建设项目可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分析结果表明,本次改造项目建成投产后,医院各厂界昼、夜间最大噪声预测值均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类别标准要求,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考虑了收集措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等),处置方式以外委处理为主,在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条件下,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技改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环境问题

污染防治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锅炉燃气烟气

锅炉房、洗衣房锅炉燃气烟气各自通过专用排气筒排放。

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污水站废气

两套污水处理系统均为地下密闭式,本报告建议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收集采用生物除臭处理后排放。

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GB14554-93)要求。

废水

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各类医院废水统一送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生化+消毒”处理工艺,综合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东阳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纳入东阳江。

纳管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A类标准。

固废

医疗废物

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污泥

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生活垃圾

按《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要求处置。

噪声

设备运行

① 今后选购设备时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的产品;加强设备的维护。

② 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消声和减振设施。

③ 尽量减少设备机房的门窗面积,设备房安装隔声门。

④ 要加强交通管理,设置绿化隔离带。

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4类标准。

环境风险

① 建立医院环境风险应急救援体系、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预警及救援能力。

②按照《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环函【2015】195号)和《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的要求编制医院环保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满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及救援能力,环境风险可接受。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符合东阳市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东阳市人民医院官网及周边社区居委会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东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东阳市吴宁西路60号

联系人:华晓博   联系方式:0579-86856757

(八)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089号宝莲广场B座4楼

联系人:骆大为  联系方式:0579-82729890

(九)环保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环保主管部门:东阳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79-86924170

 

 

公告发布单位:东阳市人民医院(公章)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