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3日| 人浏览
经金华市医疗保障局、东阳市医疗保障局批准,我院将于2月4日起调整“经血管介入诊疗”与“手术治疗”等项目的收费标准按三级甲等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参保人住院起付线调整为1200元。
具体项目见附件。
附件1:东阳市人民医院执行三级甲等医院医疗服务调整
附件2:东阳市人民医院执行三级甲等医院收费住院起付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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