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9日| 人浏览
一、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与2015年印发了《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71号。明确了15个限制类技术项目。目前我院共开展如下3项限制类医疗技术:
1.肿瘤射频治疗
2.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
3.放射性粒子植入
二、省级限制类医疗技术
为贯彻浙江省了《浙江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现公开我院开展的省级限制类医疗技术。具体目录如下:
1.脑血管病介入技术
2.人工假体植入
3.心血管介入技术
三、重点监控医疗技术
为贯彻浙江省了《浙江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现公开我院开展的省级重点监控医疗技术。具体目录如下:
1.血液透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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