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董齐|发布日期:2014年08月05日| 人浏览
7月31日上午,省红十字会正式启动康心基金心脏病患者救助项目(简称“康心基金”)第二周期,从今年8月份到2017年7月,东阳人民医院每年捐款100万元救助金丽衢三地家庭困难的心脏病患者,每位患者最高可以获得3万元救助。
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护处处长季云松介绍,2011年8月5日,他们联合东阳人民医院成立了康心基金,由东阳人民医院筹资,每年捐赠75万元,专项用于金华、衢州和丽水缙云县以及周边部分有合作基础的县市区的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困难家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瓣膜病或冠心病,需手术治疗的患者的医药费救助。
截至今年5月,康心基金已经先后走进了义乌、武义、常山、浦江、开化、龙游、新昌、嵊州等13个县市,免费体检1843人次,累计救助心脏病患者195名,救助金额达269.5万元,受益者中有6个月的新生儿,也有80多岁的老人。
昨天的启动仪式上,最让人关注的是相差一岁多的一对姐弟,姐弟俩均在8个月大的时候查出先天性心脏病,在东阳人民医院进行手术后,分别获得20000元和14323元救助,节省了一半的医药费。
“康心基金第二周期救助的范围扩大,救助的金额也会提高。”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护处副调研员胡杭说,和第一周期相比,每年的救助资金从75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如有余额直接转入下一年使用,同时病患救助的标准从原来的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提高到3万元,救助范围从原先固定的几种心脏病扩大为所有进行心脏病外科手术的患者。
胡杭解释,申请康心基金的患者必须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在东阳人民医院接受外科治疗并有东阳人民医院开具诊断证明;二是家庭经济困难,并由患者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康心基金“救助标准”:
对符合要求的患者提供一次性救助,救助额度根据实际医药费,按比例实行限额救助,原则上最高限额不超过三万元。
1、参加浙江省新农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列入“两病两保”试点县(市、区)的患者,采取对“两病两保”可报销医药费外的余额实行全额补差的方式给予救助。
2、参加浙江省新农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非“两病两保”试点县(市、区)的患者,救助额度按照医药费经医疗保险报销后自负部分的65%的比例予以救助。
3、没有参加浙江省新农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救助额度根据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的50%的比例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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